旅行社应旅游者本人要求,就行程中自由活动期间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购物、参加另付费游览项目,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旅行社在安排的旅游线路(行程)中,未指定或未含有具体购物场所及另付费旅游项目。
二、本人自愿购买当地的特色产品(或纪念品)及游览行程中未安排的当地特色旅游项目,为丰富旅游活动,本人要求旅行社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游览的前提下,协助安排购物及另付费游览项目。
三、自由活动期间,购物 次、另付费项游览目 个,具体行程安排如下:
第 天:到 购物,大约 小时
第 天:参加 项目活动,大约 小时
……
四、旅行社已提醒旅游者,应当注意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、法规和风俗习惯、宗教禁忌等,不参加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。
五、旅行社提示:购物、自费项目均属个人消费行为,旅游者应谨慎购物、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选择另付费游览项目。
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行程安排和内容,并自愿与旅行社签订本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附件,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如本补充协议与旅游合同和行程存在不一致,以本补充协议为准。
旅游者: 旅行社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