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13年10月1日,我国第一部《旅游法》正式实施。《旅游法》一出台,限购,零负团费,自由行,出境游……一时间旅游业者众说纷纭,规定旅游市场,国家势在必行,维护旅游秩序,你我义不容辞。围绕《旅游法》的学习体会,让小编带您走近易游天下安定门营业部负责人朱楠。
针对《旅游法》的实施对营业部带来的影响?朱楠认为,《旅游法》的出台是一件双赢的好事,既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,规范业者的经营活动,又有利于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。十一国庆节期间,《旅游法》对营业部的收入没有产生太大影响,相反,通过向客人讲解新法,通过正确的执行操作,规避了市场风险,让该营业部在消费者心中赢得了较好的口碑。
据了解,安定门营业部于2011年3月15日加盟易游天下国际旅行社(北京)有限公司,安定门营业部以出境游业务为主,欧美国家居多,客户来源多为亲朋好友介绍,通过两年多的努力,年平均交易额近200百万。十一期间,他们接待了北京至香港4日双飞200余人的学生团,类似的团队业务接待不胜枚举。
朱先生对总社和营业部的前景以及未来旅游业的蓬勃发展,非常看好,期望总社通过各种宣传平台扩大易游天下的品牌知名度,通过各种渠道加强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业务联系,加大对营业部在旅游业务方面的培训力度和监督力度,期望总社带领营业部共同进步,共同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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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,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。《旅游法》分总则、旅游者、旅游规划和促进、旅游经营、旅游服务合同、旅游安全、旅游监督管理、旅游纠纷处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共10章112条,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